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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上半年宁波市自考毕业申请办理通告

日期:2022-09-15

【导语】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宁波市教育局《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》已公布,具体如下:

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,本次毕业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登记、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。现将有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:

一、办理时间

1.5月28日16:30前,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(zk.zjzs.net)查询相关政策、计划,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。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有误的,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。

2.5月31日8:30-6月3日16:30,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,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(zk.zjzs.net)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。

3.5月31日8:30-6月4日16:30,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(zk.zjzs.net)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。

请考生仔细阅读《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》(附件),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、操作流程、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。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6月3日-6月4日(工作时间为上午9:00-11:15,下午13:30-16:15),逾期不能办理。

二、办理流程

1.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,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(zk.zjzs.net)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,查询核对个人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准考证号、照片等)及课程、成绩;打印合格成绩。

因身份证号有误或有数个身份证号致使合格课程门数不对【按规定已失效的“以往通过衔接沟通、主考院校属地化、学分互认等取得的委托考试成绩”的课程及用于顶替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的证书课程(如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专业课程合格证”上所列课程)不在此列】,须填写《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),并与相应证明材料(身份证、户口本、课程合格证书、准考证等)的扫描件(或照片)(图片须保证足够像素并清晰)做成压缩包(以当前使用的准考证号命名)于5月28日16:30前加QQ群(群号:433069570)传给相应老师,逾期不能办理。专业、姓名及其他信息有误,自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(zk.zjzs.net)更正,无法自行更正的,联系准考证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更正。

2.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(zk.zjzs.net)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,具体操作请参照《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》

3.考生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,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。

4.提交材料后,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,按要求填写内容、盖章,并在6月4日16:15之前交回教育考试机构。

重点提醒

1.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、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。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,将不予修改;2.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(蓝)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;3.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填写、签名。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;4.毕业生登记表背面“个人鉴定”的主要内容: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,约 200 字左右;“个人鉴定”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,不得由他人代笔,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;5.毕业生登记表背面“单位鉴定”须经考生所在单位(学校)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,非正式在职人员的“单位鉴定”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(镇)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。“单位鉴定”的主要内容: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,约 50 字左右,不能简单的用“同意本人鉴定”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;6.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,业务部门章无效,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;7.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,上述书写内容严禁涂改,建议考生打好草稿后,认真抄写。

温馨提示

为减少考生来回奔波,考生可先在附件处下载《毕业生登记表背面(202106)》,用普通标准A4白纸(70克A4打印纸)打印。按“重点提醒”中的要求填写“个人鉴定”和“单位鉴定”并盖章,于现场提交材料时交由考试机构打印正面。为避免正面打印或书写错误,考生可多准备几张备用,备用纸张需为原件,复印无效。考生需确保登记表整洁,书写内容准确无涂改,盖章符合要求,否则必需重新填写并盖章。

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、地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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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收费标准

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费50元/人,现场提交材料时收取。